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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然,那几个人脸色都不是非常好看。
不免让应瑰怀疑原来的酒里被加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。
应瑰冲她们微微一笑,踩着高跟鞋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下来。
她穿了条粉色的抹胸长裙,脚踩十厘米的高跟鞋都曳地,走起路来自然是难受的。
她一坐下来就有人陆陆续续靠近搭讪。
男的女的都有,她应付了一会儿后只觉得头疼。
“应小姐有什么爱好吗?我看你博文上喜欢看画展,我也很喜欢十七世纪的浪漫主义。”男人表现得温文尔雅。
应瑰心不在焉地听着,待他说完才纠正他:“浪漫主义是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。”
男人脸色僵硬了一下,转而笑道:“不好意思,看到你太激动了,说错了。”
“没事。”应瑰微笑着回复他。
男人见状又对自己重燃信心:“应小姐比电视上好看多了,有什么其他的爱好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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